浙江省桐乡市“金凤凰计划”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浙江省桐乡市“金凤凰计划”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

桐乡位于杭嘉湖平原腹地,地处素有人间天堂的沪苏杭中心,地理位置十分优越。距离上海、杭州、苏州均在100公里左右,常被海外高层次人才称为中国的“新泽西州”。桐乡自然环境宜居、历史底蕴深厚、人文环境和谐、交通网络十分发达。桐乡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书法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浙江省首批“平安市”,入选“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桐乡综合实力一直位居全国2000多个县市的前列,2011年排名第23位。桐乡,拥有国家AAAAA级景区——乌镇。

2013年桐乡市引进“金凤凰计划”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目前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计划

2013年桐乡市引进人才计划分为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创业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和桐乡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四类。每类计划又根据各类人才从事工作的性质分为创业类和创新类。创业类是指以资金入股或技术入股、知识产权入股等形式参与企业投资,成为企业股东的;创新类是指纯粹为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等单位从事创新工作(如技术工作、人文社科文化艺术和经济金融管理等),不出资入股,以薪水、工资(但可凭单位给予的股份参与分红)等作为报酬的人才。

符合申报条件的海内外高层次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该四级计划中的一种或多种。

二、各级人才计划申报条件和支持措施

(一)国家“千人计划”

申报对象:取得海外学位的人员。

国家“千人计划”创新类要求申报人尚未回国或回国在一年以内(以申报截止日计),短期人才项目要求每年回国工作不少于2个月、连续3年,长期项目每年不少于9个月、连续3年,只要承诺在国内工作时间就行。申请创新类千人计划,必须在国内有合作单位(企业、研究机构、或高校,最好是专业相关的大型企业),以本人和单位的名义申请。创业类要求投资创办企业,并要求设立公司1年以上,其中申报人的股份不少于30%,且是大股东。2013年申报国家“千人计划”调整为一次,申报截止日为3月31日。

国家“千人计划”的具体申报条件和支持措施见下表:

 

项目类别

申报条件

中央支持措施

浙江省支持措施

通过桐乡申报入选“国千”,桐乡的支持措施

创业人才项目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不超过55岁;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含技术入股。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4、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视同国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地方提供配套支持;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签证、中国境内社会保险、购买自用商品住房、工资收入符合规定部分税前扣除、配偶工作和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开设专门服务窗口,代为办理永久居留证、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各项生活待遇的手续。国家和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给予优先支持;可承担国家重点科技、产业、工程项目任务,其产品符合要求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创业人才在做出突出贡献后,国家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并在永久居留、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特殊待遇。

自然认定为浙江省“千人计划”,享受省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科学技术人才奖励等相关待遇(见浙江省“千人计划”)

1、创业资助400-600万元;

2、人才奖励200万元;

3、自然认定为桐乡市创业领军人才,享受桐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相关支持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1、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一年内;
2、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国家急需紧缺的其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人才奖励200万元;

2、自然认定为桐乡市创新领军人才,享受桐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相关支持(见桐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1、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规定的人选标准;
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省内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外专千人计划”项目

1、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一年内;
2、重点引进长期项目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

“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此类项目仅限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

1、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一年内;
2、属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4、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5、引进后全职回国(来华)工作;
6、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7、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
8、申报材料包括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3封。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是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二)浙江省“千人计划”

申报对象:取得海外学位的人员。

浙江省“千人计划”创新类要求申报人尚未回国或回国在一年以内(以申报截止日计),短期人才项目要求每年回国工作不少于2个月、连续3年,长期项目每年不少于9个月、连续5年,只要承诺在国内工作时间就行。申请创新类千人计划,必须在国内有合作单位(企业、研究机构或高校,最好是专业相关的大型企业),以本人和单位的名义申请。创业类要求投资创办企业,并要求在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公司,其中申报人的股份不少于30%,且是大股东。2013年申报浙江省“千人计划”申报截止日为6月30日。

浙江省“千人计划”的具体申报条件和支持措施见下表:

 

项目类别

申报条件

浙江省支持措施

通过桐乡申报入选“省千”,桐乡的支持措施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一般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的水平。

申报人选应在2012年1月1日后来浙江省工作(服务),特别优秀的引进时间可以放宽到2010年1月1日之后。省“外专千人”项目以外,申报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可以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破格。优先支持各地或用人单位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引进人才

授予“浙江省特聘专家”称号,享受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特定的生活待遇,主要有:省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科学技术人才奖励,地方政府相应配套奖励;优先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可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推荐参评有关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励;可根据需要聘请担任有关平台和载体的重要职务;发放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根据有关规定享有相应权益。

1、人才奖励100万元;

2、自然认定为桐乡市创新领军人才,享受桐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相关支持

人文社科文化艺术类创新人才

1、熟悉并执行中国文化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文化艺术创新能力或研究水平,在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取得突出的创新成果,受到业内公认。其中,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国际知名赛事优胜者优先;
2、在文化经营管理、国际文化交流等领域能力突出,成果丰富。一般应在国际知名文化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参与过重大经营管理或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3、人文社科类研究型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

经济金融管理类创新人才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相应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有5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
2、在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机构或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
3、熟悉国际经济运行规则,了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具有丰富的实际经济管理经验;
4、在金融研究分析、产品开发、风险控制、信息技术、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产管理、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外专千人”项目

1、人选特指非华裔外国专家,且应符合“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的引才标准;
2、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申报人选的年龄可放宽到65岁

创业人才

1、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且注册资金实际到位应不低于50%。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有海外创新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运行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4、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申报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可以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破格。优先支持各地或用人单位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引进人才

1、创业资助300-500万元;

2、人才奖励100万元;

3、自然认定为桐乡市创业领军人才,享受桐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相关支持

“海鸥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一般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的水平。
4、须在2012年1月1日后来浙工作(服务),且在2013年6月30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手续;
5、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省内工作2-6个月的工作合同,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6、系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或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急需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奖励,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提供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方面优惠便利。

1、人才奖励50万元;

2、自然认定为桐乡市创新领军人才,享受桐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相关支持

(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

申报对象:取得海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申报截止日为5月31日。

具体申报条件和支持措施见下表:

 

类别

申报条件

桐乡市政府支持措施

其他支持

创业人才

1、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

2、申报时有意向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创业即可申报。

(入选后取得创业资助前要求注册公司,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专业风险投资机构跟进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1、项目资助:A类400万元,B类300万元,C类200万元;

2、由桐乡市申报入选“国千”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追加200万元创业资助;外省市国千来桐乡创业的领军人才或经由桐乡申报入选“省千”并在桐乡创业的领军人才给予追加100万元创业资助。

自然认定为桐乡市创业领军人才,享受桐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相关支持

(四)桐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申报对象:取得海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申报截止日为6月31日。

 

类别

申报条件

支持措施

其他支持措施

桐乡市创业领军人才

1、一般应取得海内外硕士以上学位;

2、申报时有意向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创业即可申报。

(入选后取得创业资助前要求注册公司,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专业风险投资机构跟进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创业资助50-100万元

1、税收优惠。对创业创新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应征所得税。领军人才年薪10万元以上的,自其交纳个人所得税起,连续三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奖励给个人;

2、学术资助。对领军人才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给予资助。资助标准视出国经费按70%比例确定,领军人才每人每年最多补助二次,其中欧美国家每次1.5万元,其他国家每次1万元,领军人才团队可最多享受6人次;

3、强化服务。为领军人才办理《桐乡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并提供“保姆式”服务。领军人才在按政策享受购房补助前,市人才公寓可提供周转住房,按有关规定享受入住优惠政策。原则上每2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及疗休养;

4、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服务;

5、“千人计划”人才奖励。对由我市申报入选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的领军人才,除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的待遇外,分别给予个人200万元的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奖励、100万元的省“千人计划”人才奖励。

桐乡市创新领军人才

1、一般应取得海内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或在海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科技类、人文社科文化艺术类、经济金融管理类高层次人才或外国专家;

3、从事长期创新的人才应在我市落户或全职在我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每年在我市工作不少于9个月);从事短期创新的人才应在我市有固定工作单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且每年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入选A、B、C类桐乡市创新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人才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购房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短期创新人才均减半享受);最高100万元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奖励。

桐乡市领军人才团队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海内外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职务;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均应符合创业领军人才或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0岁,可稳定合作5年以上;

3、创业类领军人才团队应在我市注册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年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团队带头人为第一大股东且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专业风险投资机构跟进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

4、创新类领军人才团队应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内外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拥有国际先进水平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引进企业年销售收入应不低于1亿元;团队引进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在我市工作5年以上,其中团队带头人和1/2以上成员应全职(每年9个月以上)在我市工作,其他成员每年在我市工作6个月以上。

给予认定的A-D类团队分别为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产业化配套资金资助;给予领军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每人100万元的人才奖励(核心成员认定不超过5人)

三、承接载体

创新类人才可由我市各大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等单位承接。创业类人才可由国际科技创业园、经济开发区、濮院针织产业园区、崇福经济区、高桥经济区、临杭经济区、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七大创业创新平台承接。其中,国际科技创业园位于市区南部,由桐乡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桐乡市科技创业园区、国际科技产业园三个区块组成。科创中心是省级综合科技孵化器,已入驻知名科研机构和海外创新创业企业74家;正在建设中的科创园区,是第四代孵化器,距离沪杭高铁桐乡站仅百步之遥,园区用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7万5千平米,总投资近两个亿,明年正式投入使用,将成为一个集项目孵化、科技服务、商务洽谈、餐饮住宿为一体的综合性科技孵化器;国际科技产业园总面积1000亩,主要承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转移和孵化成熟项目、海内外创业创新项目的入驻,兼具加速器、集聚区和产业园功能,产业主要涵盖精密机械、电子信息、新特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

四、其他说明

1、如果申报入选国家或省“千人计划”,中央、省政府、嘉兴市、桐乡市各级政策可按规定就高原则享受。

2、桐乡市欢迎各位海内外人才、机构、协会、社团组织推荐各类人才,对成功推荐并申报入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的,给予重奖。

3、本资料仅简单介绍了各级各类人才政策,资料中相关内容以各级人才计划实际发文为准。桐乡市相关政策正在制订中,本资料中为正在制订中的政策,实际政策措施以发文的正式文件为准。本资料中的内容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4、桐乡市各级各类人才引进计划由桐乡市“金凤凰计划”专项办公室负责。

5、只要您有意于为祖国服务并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请联系桐乡市“金凤凰计划”专项办公室,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由于申报时有填写申报材料、修改、打印、装订、审核、上报等工作步骤,请提前一个月与我们联系申报事宜。您主要是要提供相关资料,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如书面材料的打印、装订、上报工作等均可由我们代劳。

附相关链接:

1、国家“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

2、浙江省“千人计划”网站(浙江海外人才网):www.zjhwrc.gov.cn

3、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网站:www.i-jiaxing.com

4、桐乡市金凤凰计划网站正在建设中。各级人才计划申报材料下载及桐乡市简介下载地址如下:

2013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材料汇总

2013年浙江省“千人计划”申报材料汇总

2013年“创新嘉兴·精英引领”申报材料汇总

桐乡市简介

人才热线Hotline:+86-573-8808-1010

工作电话Phone:+86-573-8939-8306/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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