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 “3315计划”公告

为大力引进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现就实施2013年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含“3315团队计划”和“3315个人计划”)

3315个人计划

一、“3315个人计划”主要内容

从2011年开始,用5到10年时间,以各类开发区、科研机构和留创园、研发园、创意园等为载体,引进并重点支持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宁波创业创新,力争其中30名列入国家“千人计划”、300名列入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1000名列入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新增海外创业创新人才5000名。到2020年,在宁波市创业创新的海外人才突破10000名。

二、引进对象

面向海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的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前景较好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重点引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重点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及金融管理、现代物流、国际商贸(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等现代服务业,文艺创作、文化创意、文化经营、现代传媒等文化产业,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人才。

三、申报类型与遴选名额

2013年“3315个人计划”申报分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两类。创业人才是指来宁波市创办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是指已经落户或意向落户宁波市企业、高校、科研和医疗卫生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文艺创作、文化创意、金融管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具体遴选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1956年1月1日)。优先支持各地或用人单位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引进人才。

(一)创业人才条件(详见附件)

(二)创新人才条件(详见附件)

五、支持政策(详见附件)

六、申报和遴选程序(详见附件)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2013年3315个人计划公告(详细)

 

3315团队计划

一、“3315团队计划”主要内容

“十二五”期间,宁波市将紧紧围绕加快打造国际强港、加快构筑现代都市、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创建智慧城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快提升生活品质(简称“六个加快”战略),在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设计创意等四大新兴产业,石化、汽车及零部件、纺织服装、电工电器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简称“4+4+4”产业),以及海洋经济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3大领域,分特别支持(A类)、重点支持(B类)、优先支持(C类)和一般支持(D类,只针对海外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团队)4个层次,面向全球引进并支持一批由海内外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领衔的掌握国际先进技术、能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符合宁波市重点产业发展目录导向,2012年11月1日后在宁波落户或目前尚未落户,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类创业创新团队。具体条件为:

(一)创业团队(详见附件)

(二)创新团队(详见附件)

三、申报遴选程序(详见附件)

四、政策支持 (详见附件)

附件:2013年“3315团队计划”公告(详细)

附件1: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申报书(创业团队)

附件2: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申报附件材料(创业团队)

附件3: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创业团队)

附件4: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申报书(创新团队)

附件5: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申报附件材料(创新团队)

附件6: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创新团队)

附件7:宁波市重点发展产业导向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