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宁波保税区2018-2019年度人才计划申报公告

宁波市是国家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宁波保税区、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分别于1992年11月和2002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总面积5.3平方公里,两区管委会为宁波市政府派出机构并合署办公,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宁波保税区依托“免证、免税、保税”政策以及国际贸易、保税仓储、进出口加工、保税展示等主要功能,充分发挥经济功能区先行、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发展了国际贸易、仓储物流、先进制造等功能产业,规划构建了航天智慧科技城、国家级云制造示范基地、百度云智宁波大数据基地、国家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等新经济平台,跨区发展拓展了区域发展新空间,是中国大陆投资环境最优越、功能最完善的区域之一。26年来,宁波保税区在5.3平方公里的空间内,吸引了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000多家企业入驻,历年累计实现生产总值2000亿元、财政收入480亿元、外贸进出口1500亿美元、工业总产值5600亿元;GDP实现年均增长速度20%,财政收入、外贸、工业产值年均增长30%,综合实力和亩均产出水平在全国同类园区中名列前茅。

今天的宁波保税区,始终承载开放的梦想一路前行,始终立足“对外开放功能区、改革创新试验田”定位,以新时代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推进产业智能化、平台国际化、产城融合化、治理现代化,努力打造“实力保税区、活力保税区、魅力保税区”,为“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对外开放合作,为推进贸易强国、制造强国建设作出宁波保税区应有的贡献。现面向海内外广泛征集2018-2019年度宁波保税区特色产业重点人才项目,欢迎高端人才携项目到宁波保税区创新创业、共谋发展!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与重点

聚焦我区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航天航空、新外贸、智慧物流、金融(区块链)科技、文化创意和人力资源等新兴特色产业,面向海内外集聚一批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技术或先进的商业理念和运营模式,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人才(团队)项目。

  • 智能制造

1.细分领域:工业机器人、智能终端装备、智能产品、智能设计、智能服务等领域。

2.引进对象:重点引进能够应用新一代工业机器人进行生产制造、在智能终端装备及智能产品市场中有前景、在智能设计、智能服务领域较为突出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 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

1.细分领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

2.引进对象:重点引进能够开发云存储技术、云环境自适应管理技术等云计算与大数据关键技术,在健康、节能、交通等领域提供云服务,开发物联网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等技术,以语音图像识别、生物特征识别、深度学习等关键技术研究为重点,推动以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人工智能技术为产品应用或技术服务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和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以及设备制造团队。

(三)航天航空

1.细分领域:航空航天材料、航天航空电子、航空航天精密制造、商业航天等军民融合领域。

2.引进对象:重点引进高性能复合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产品等研发团队,空天核心零组件和关键机载电子设备研发团队,智能制造成套设备及相关关键零部件、精密轴承、大型成型模具、以及航空航天配套产品设备等研制团队,运载火箭及航天器研制生产、商业航天运维发射、卫星遥感通信与导航综合应用等专业技术团队等。

(四)新外贸

1.细分领域: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外贸新零售创新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外贸+互联网”“外贸+设计”“外贸+科技”“外贸+金融”为特色的新外贸人才创业创新一体化服务平台等领域。

2.引进对象:重点引进能够加快推进外贸和互联网、大数据、供应链、金融科技、创意设计等相融合的新外贸产业发展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五)智慧物流

1.细分领域:物流企业信息化平台,区域公共信息化共享平台,智能物流、科技物流、物流供应链综合体项目、跨境电商物流等领域。

2.引进对象:重点引进运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数字平台搭建技术团队;供应链管理专业人才,仓单融资、商业保理等供应链金融运营人才;智能化电商物流运营专业团队。

(六)金融(区块链)科技

1.细分领域:普惠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科技、保险科技等金融科技领域,溯源、存证、数字身份、信息安全、供应链金融等区块链应用领域(不涉及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及“虚拟货币”)。

2.引进对象:重点引进具有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方面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重点引进具有区块链底层技术开发或应用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

(七)文化创意

1.细分领域:文化产品保税展示交易、影视传媒、保税仓储、版权交易、创意设计、金融支持等为特征的文化产业以及对外文化进出口贸易等领域。

2.引进对象:重点引进文化产品保税展示交易、影视传媒、保税仓储、版权交易、创意设计、金融支持为特征的文化产业人才,以及精通进出口贸易和文化产业结合的复合型人才。

(八)人力资源

1.细分领域:高端培训、人才测评、薪酬福利设计管理、健康养老服务、高级人才寻访、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SaaS平台)等业务领域。

2.引进对象:重点引进通过高端培训、高级人才寻访、管理咨询为我区数字贸易、金融科技、大数据等产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人才团队项目;运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展人才测评、薪酬福利设计管理、网络信息、健康养老服务的人力资源团队项目。

二、申报类型与条件

2018年宁波保税区特色产业重点人才计划申报评审分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高端型创业团队项目、领军型创新个人项目、民间资本引进创业团队项目四种类型,具体为:

(一)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

1.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此前应担任过跨国公司、知名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或是担任过资产超过5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数字金融、文创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或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的职务2年以上,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核心成员中至少有2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不含顾问);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他团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一般应在宁波保税区创业不足2年或尚未在宁波创业。

3.团队技术成果处于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商业理念或商业经营模式新颖,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及其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基础。同类项目尚未在国内其它地方注册。

4.创业团队应有较充足的资金保障,创办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超过30%且为第一大股东,其实际到位的货币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带头人和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二)高端型创业团队项目

1.带头人(自然人)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学士学位),有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规则,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或科研创新能力。团队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资质,有3年以上与申报领域相关的从业经历。

2.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不含顾问);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他团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一般应在宁波保税区创业不足2年或尚未在宁波创业。

3.团队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创业项目技术较为先进,商业理念或商业经营模式先进可行,具备市场化条件。无影响项目开展的知识产权、经济等纠纷。

4.团队在宁波保税区创办的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团队带头人(自然人)为团队创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持股比例超过20%且为第一大股东,团队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三)领军型创新个人项目

1.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海外硕士学位),曾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经济组织、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规则,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外裔创新人才放宽至60周岁。

2.创新人才来国内工作不足2年或未来宁波工作但已经与依托单位签订意向合同并承诺在半年内到岗,全职在宁波保税区工作,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

3.创新人才的研究成果较为成熟,具有较强的前瞻性,能填补相关行业或领域空白;或具有市场潜力或能促进相关行业发展,能较好提升依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创新水平。

4.创新人才所依托的企业注册实到货币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并能为创新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研发设备和其他必要的资源。

(四)民间资本引进创业团队项目

1.创业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公认度,团队成员应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2.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他团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创业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项目较为成熟,并具有较好市场前景。

4.创业团队(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近3年内来宁波且在宁波保税区创办企业或是尚未注册但承诺在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前完成注册和民间风投机构货币资本到位,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低于300万元,同时民间资本(除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和创业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含资本公积)。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第一大股东,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上述项目中特别优秀的,项目带头人和成员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遴选程序

申报人和相关单位登录“2018-2019年度宁波保税区人才计划网上申报系统”(http://114.55.110.96/NFTZ/)进行申报与审查。申报遴选工作由区党工委人才办会同区人事局、经发局、贸易局、物流局、工科局、金融科技服务中心、区域合作中心等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一)申报受理。2018年12月5日— 2019年1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登录“宁波保税区人才计划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资格审查。2月中下旬,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知识产权真实性审查。

(三)专家评审。3月上旬至4月,邀请相关领域的科学家、风险投资专家和产业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实施书面评审及答辩评审。

(四)尽职调查。5月,对答辩评审专家推荐的团队和个人及其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五)审定公布。5月下旬至6月,根据专家评审推荐意见和尽职调查结果,结合宁波保税区产业实际,按相关程序审定发布。

(六)落户签约。7月,入选人才(团队)项目负责人签订落户《项目建设承诺书》。

四、政策支持

(一)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扶持政策

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经评审小组评审和公示后,确定A类(重点推荐)、B类(优先推荐)、特别优秀类(特别推荐)3个层级,给予相应扶持。

1.项目资助。入选A类和B类项目,分别给予团队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资助,特别优秀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

2.场地补贴。入选A类和B类项目,落户三年内分别给予团队最高3000平方米和1500平方米区内生产经营用房全额租金补贴,特别优秀类项目最高5000平方米。

3.贷款贴息。入选领军创业团队A类和B类项目,分别最高可享受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贴息1000万元和500万元,特别优秀类项目最高2000万元。

(二)高端型创业团队项目扶持政策

高端型创业团队项目经评审小组评审和公示后,经评审入选A类、B类、C类、D类创业团队项目,给予相应扶持。

1.项目资助。入选A类、B类、C类、D类创业团队项目,分别给予团队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

2.场地补贴。入选A类、B类、C类和D类项目,落户三年内分别给予团队最高1000平方米、500平方米、30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区内生产经营用房全额租金补贴。

3.贷款贴息。入选高端创业团队A类、B类、C类和D类项目,分别最高可享受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贴息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

(三)领军创新人才项目扶持政策

领军创新人才项目经评审小组评审和公示后,确定特别优秀类(特别推荐)、A类(重点推荐)、B类(优先推荐)、C类(一般推荐)4个层级,经评审入选A类、B类和C类创新个人项目的,分别给予个人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资助,特别优秀的,给予个人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四)民间资本引进创业团队项目扶持政策

1.项目资助。对入选的创业团队项目,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2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额度可达1000万元,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项目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颠覆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2.引才奖励。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给予投资方一次性奖励,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额度可达100万元。

(五)其他扶持政策

1.安居保障。对入选特色产业重点人才(团队)项目的带头人给予标准租金50%补贴。此外还可享受高端医疗保险、健康体检、培养发展等相关政策待遇。

2.配偶关怀。对入选特色产业重点人才(团队)项目的带头人或个人的配偶未就业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

3.自主引才奖励。对入选特色产业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扶持计划的注册企业新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并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引才奖励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

4.创业辅导。创业扶持周期内将配备一名助创专员。

5.自主育才奖励。对列入我区特色产业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扶持计划的企业现有人才经自主培养成为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的,分别给予人才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6.优先扶持。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对由我区申报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给予相应级别资助经费1-1.5倍的资助。

7.项目推荐奖励。对社会中介组织、法人或自然人等社会力量推荐人才团队项目的,根据项目申报评审不同阶段,按照最高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包括团队带头人和成员)只能申报一种类型,同时,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签名。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减少注册资本、调整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创办的企业须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宁波保税区。

(二)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有无法回避的涉密材料,各团队或个人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

(三)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今后也不得参评。已入选的,取消入选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由宁波保税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申报联系方式

总联系人:潘先生,0086-574-89286531/+8615058266011

仲先生,0086-574-89286529/+8615257400109

智能制造、数字经济联系人:

童先生,0086-574-89286734/+8613777290788

航天航空、新一代信息技术联系人:

刘先生,0086-574-89510060/+8613605882557

新外贸联系人:

叶女士,0086-574-89286557/+8613736152008

智慧物流联系人:

冯女士,0086-574-89286710/+8613857403457

金融(区块链)科技联系人:

张先生,0086-574- 89286819/+8613586883636

文化创意联系人:

徐先生,0086-574-89286634/+8618268527860

人力资源联系人:

曹先生,0086-574-89286528/+8618357480513

 

附件:1.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申报书(参考样式)

2.高端型创业团队项目申报书(参考样式)

3.领军型创新个人项目申报书(参考样式)

4.民间资本引进创业团队项目申报书(参考样式)

5.宁波保税区人才计划附件材料清单

 

宁波保税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