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三高一特”现代产业发展,根据“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和“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发展战略,现就实施“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我市“三高一特”(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特色海洋经济和生态农业)现代产业发展需要,从2014年起,用5年时间,从海内外引进和培养60个掌握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团队,500名在某一领域造诣较深、业内普遍认可且为我市急需紧缺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来珠海创新创业,以此提升我市中高端竞争力,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首选地之一。
二、适用对象
(一)创新创业团队。纳入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分为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
创新团队主要是指我市新引进的,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的创新团队。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有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且引进后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创业团队主要是指我市新引进的,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的创业团队。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团队在相关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团队应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珠海自主创业、兴办企业。
(二)高层次人才。纳入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分为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主要是指我市在科技创新、金融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等方面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以上的创新人才;高层次创业人才主要指我市新引进的,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珠海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的创业人才,其掌握的核心技术成果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依业绩与专业水平的差异性,高层次人才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层级。
三、扶持政策
(一)项目经费扶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通过评审,可享受包括项目启动补贴、项目投资和担保贷款等最高2000万元的项目经费扶持;高层次人才的创业项目通过评审,可享受包括创业补贴、创业投资和担保贷款等最高200万元的项目经费补贴。
(二)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可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计划,成功入选的,按1︰0.5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和省“领军人才”,成功入选的,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三)工作场地租金补贴。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可按每月每平方米30元标准享受工作场地租金补贴,低于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期限为3年。
(四)研发费用补贴。创业团队和创业人才所办企业自注册成立起的3年内,按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给予相应的研发费用补贴。创业团队所办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不超过20万元的给予全额补贴;超过20万元的,除全额补贴20万元外,超出部分也按5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创业人才所办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不超过10万元的给予全额补贴;超过10万元的,除全额补贴10万元外,超出部分也按5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企业每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住房保障。创新创业人才可优先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选择自行租住房屋并享受每月1400元—20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为5年)。高层次人才(一级)选择在珠海购房的,可享受100万元的购房补助。
(六)工作津贴补助。创新人才可享受每年3万—10万元的工作津贴补助,期限为5年。
(七)其他。创新创业人才在子女入学、配偶就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特定医疗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完善政策推介平台建设,有效利用海内外知名人才网站、招聘网站以及人才招聘市场等途径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创新引才平台建设,与知名人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海外留学生工作站、留学生社团以及人才中介机构密切合作,举办“留学人员珠海创业周”。制定各类人才招聘计划,提高招才引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并举,每年组团赴国内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与人力资源市场、猎头公司和驻外机构的联系,拓宽招才引智渠道。
(二)加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发挥政府在人才培养中的引导作用,构建人才培养平台,在大学园区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充分利用高校以及社会资源加强人才培养工作。注重加强企业人才培养,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提高民营(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帮助民营(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三)创新人才评审机制。以创新创业项目的投资强度、技术领先程度、产品市场前景、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经营管理团队的经验,以及个人业绩和专业水平作为评价依据,进一步优化评审程序,完善评审机制。
(四)创新人才资金运作机制。推动政企合作,发挥多方优势,依托投融资平台,共同筛选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团队和人才。对来珠海创新创业的团队和人才,在项目启动资金、项目扶持资金、风险投资、研发费用补贴等方面开展全面扶持,建立一条贯穿项目引进、企业创办、资金扶持、股权投资、管理服务以及做大做强的全链条式人才资金运作机制。
(五)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加快推进横琴新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高标准建设一批人性化、国际化、智能化的创新创业创意载体,特别是要依托各大产业园区建设一批机制灵活、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创业孵化器,完善产业园区生活、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营造宜居宜业宜创新的人才发展环境。围绕“三高一特”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
(六)完善人才服务保障。完善人才公共服务网络,强化人才服务职能,提升人才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水平。为高层次人才发放“珠海蓝卡”,持卡者在居留、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税收、通关、子女入学、配偶安置、金融服务和工商注册等公共服务方面享受优惠待遇。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完善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和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七)落实专项资金保障。“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市人才专项资金,用于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项目经费扶持和配套服务。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专项资金由市和区按现有财政体制分担。
(八)强化工作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人才工作效能评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各区、各部门职能分工,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五、组织领导
“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区(经济功能区)要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订“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配套措施。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市科工贸信局负责创新创业团队的引进、培育、评审、资助、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育、评审、资助、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以及各区(经济功能区)要在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申请资金支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参与决策咨询、享受配套服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创造良好条件。
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经济功能区)要充分认识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政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履行各项职责,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