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宝聚才•智汇镇海” 宁波市镇海区诚邀广大海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一、镇海区情

1、地理位置:东屏舟山群岛,西连宁绍平原,南接北仑港,北濒杭州湾,与上海一衣带水;

2、经济水平:2011年全社会人均GDP为38445美元,为浙江省经济最发达的县(市)区之一;

3、商帮故里:船王包玉刚、影视巨擎邵逸夫从镇海起步;

4、院士之乡:有镇海籍院士27名,占全国两院院士总量的2%;

5、环境优越:坐拥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江省纺织服装学院以及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等“三校一所”;

6、平台载体:宁波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北欧工业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裕华创业创新基地)等。

二、引进对象和重点

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或项目。重点引进能源与新材料、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领域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领军拔尖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三、人才申报条件

(一)创业人才条件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创新工作经验或曾在知名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或技术岗位;

2、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镇海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与镇海企业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镇海产业发展方向并能实施产业化;

3、须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额的30%以上,或投入企业实收资本100万元以上。

(二)创新人才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每年能在镇海工作6个月以上。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高端服务业、金融业等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

3、具备较高科技创新能力,专业领域符合我区新材料、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学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四、扶持政策

(一)创业扶持政策

1开办费补助。在我区注册且正常运营,给予10万元开办费。

2、创业启动资金资助。经评审分别给予一、二、三类推荐项目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无偿资助。

3、创业团队资助。对一、二、三类推荐项目的优秀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从第3名开始,每增加1名,创业启动资金增加2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生产和办公用房补助。对一、二、三类推荐项目,3年内分别提供3000、1000、500平米以内的生产和办公用房或租房补助。

5、生活用房补助。对推荐项目提供100平方米的生活用房或每月1800元的住房补贴。

6、贷款贴息补助。对推荐项目给予1000万元以内贷款的贴息补助。

7、财政贡献奖励。对推荐项目投产后3年内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80%、80%、40%给予奖励。

8、技术入股。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其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二)创新扶持政策

1、易地安家补助。最高30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宁波市“3315”计划,每年可享受区政府特殊津贴12万元、8万元、4万元;

3、实施生活补贴。对柔性引进人才,按在镇海工作时间,每月发放2000-5000元的生活补贴。

4、实行工作津贴。企业高薪聘请的年薪30万元以上的,按其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工作津贴。

    五、申报事项

我区常年受理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申报,分阶段评审。2012年12月31日前申报的,初定于2013年3月份组织评审。

六、联系方式

请注明“创业项目申报或“创新项目申报”

联系人:CPAC国际交流中心

电话:416-298-7885 分机109

邮箱:guoji@chineseprofessionals.ca

 

诚邀广大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镇海创业创新!

附件:

宁波镇海创新人才申请表_1017

宁波镇海创业人才申请表-1017

宁波市镇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加拿大中国专业人士协会

2012年10月17日